医保局首次发文明确!16项药学服务将定价,三甲医院更高
两口子都在医院上班,医院却把两人的工资都给了老婆。
「反正两人是一家的,不分开了。」中南大学临床药学研究所所长、湖南省转化医学与创新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向大雄以此来类比药师和医师在医事服务费中的分配情况。
一直以来,中国对药师经济价值的认可标准十分模糊。
4月13日,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福建省医保局关于在省属公立医院试行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开,明确公立医院药学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为16项临床药学服务设定价格,自2022年7月1日起试行一年。
「可以说是对临床药学服务的一次细化明确,为这些服务设定了清晰的范围。」中国药科大学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教授康震告诉健康界,药学服务从此将迈向「标准化时代」。
「这是一个重大的局部突破,应该对全国有示范作用,对推动全国范围内药学服务收费有积极作用。」向大雄对健康界表示。
「允许药学服务收费,但缺乏药师减少不合理用药、控制药费增长的机制,这大概率会导致患者负担增加、医保基金支出增加。」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高级合伙人王宏志提到,他担心「按项目付费」可能导致药师服务过度。
此外,他认为,要在医生处方和药师审方之间建立制衡关系,药师要给医生「找茬」,修正医生的不合理处方。
药事服务「收费」受阻
早在2009年,《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通过用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和增加政府投入等措施,来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
然而,药事服务费推行并不顺利。
以「腾笼换鸟」著称的福建三明早在2018年增设药事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全额承担,又于2021年2月提高收费标准:
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将调高西药药事服务费(门诊),由10元每人次调整为三级医院15元每人次、二级医院13元每人次;
住院药事服务费由30元每人次,调整为三级医院50元每人次、二级医院45元每人次。
「这种『按人头付费』,可能导致服务不足现象,药师是否提供服务,无法被确认。」王宏志告诉健康界。
除了在福建三明少数地区试点开展,药事服务费并未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实施。
作为一种创新,北京等地探索医事服务费,将药事服务费包含其中。
但向大雄的感受是:「因为没有设立明确的药学服务收费项目,医院同样认为,这没有做出直接创收。」
专业价值若没有经济价值的加持,就不会被持续认可。
「近几年药师队伍有弱化趋势,基层医院留不住药师,大量药师流失。」向大雄描述的这一现象,足以印证上述观点。
「同样的服务,三甲医院的定价更高」
「考虑到药学服务收费政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政策,是一个较为复杂和敏感的问题。目前,我省现有药学服务技术规范和评价标准还不尽完善,药学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还比较笼统,临床药师队伍数量规模还不够充足,全面支撑为患者单独直接提供药学服务的体系尚未形成,患者体验服务的认同感和获得感还有待于进一步增强。」福建省医保局在政策解读中如是说道,因此,此次药学服务收费政策的先行先试探索限定在省属公立医院,且不包括中医中治。
此次《通知》的出台,改变了药学服务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模糊不清状况。根据《通知》,符合规定资质的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临床药学工作3年及以上的药师。
《通知》规定:防止服务内容不充分、具有「人头费」、「门槛费」性质的价格项目。对于传统处方审核调剂等医院应尽事项,以及属于医院药房内部管理的服务事项,在政策设计时,明确作为公立医院综合运行成本考虑,不单独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这次福建首次明确医保为药事服务付费,可以说对所有药师们都是一个好消息,无疑为药师队伍的建设及相关业务的发展注入一针强心剂。」康震说。
「但不是任何人提供任何服务都可以收费。」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副主任药师赵宁对健康界提到,《通知》对何种资质的人开展何种服务,如何评估、如何收费作出明确要求。
「服务一定是可以被评估的,才好定价。」赵宁说。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在定价上划分两个标准:三甲和三甲以下。16项临床药学服务项目中,血清药物浓度测定、体液抗生素浓度测定、各类滥用药物筛查、药物敏感试验、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等价格,三甲均高于三甲以下。
「同样的服务,大医院的价格更高,那人才都跑到大医院去了,基层医院的发展会更难。」康震认为,药事服务费的定价至少应该是同样的价钱,甚至国家的补贴比例要向基层医院倾斜,促进其发展。
《通知》亦规定:多学科综合门诊价格应体现医疗服务技术含量和医疗风险程度,兼顾市场供求、综合考虑群众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并保持价格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调价周期不少于6个月,一次上调幅度不得高于20%,下调不限。
无论如何,16项服务项目就像一个指南针,「无论是在校学生学习,还是药师入职之后的培训,都能有的放矢。」赵宁说。
当职业定位明晰之后,接踵而来的将是一系列准入标准、服务能力评估等。向大雄研判,后续将会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而随着政策的施行,向大雄相信药师定位将更明确,药师队伍的发展将迎来一个小高潮。
将带来服务过度?
在一片叫好声之中,也有人提出疑虑。
「允许药学服务收费,但缺乏药师减少不合理用药、控制药费增长的机制,这大概率会导致患者负担增加、医保基金支出增加。」王宏志提到。
若和中国医保制度改革从「按人头付费」、「按项目付费」、再到现在的「按病种/病组付费(DRG/DIP)」路径对比,药学收费制度正从三明市药事服务费的「按人头付费」走到如今药学服务收费的「按项目付费」。
「『按人头付费』可能导致服务不足现象,现在的『按项目付费』,则可能导致服务过度,激励药师提供更多服务。」王宏志分析道,无论是DRG还是DIP,目前的医保支付改革目的之一是改变「按人头付费」和「按项目付费」弊端。
要做到医药分开,仅从专业上把医生处方职责和药师审方职责分开,远远不够,还需进一步从利益上分开。
「要在医生处方和药师审方之间建立制衡关系。」王宏志进而解释道,药师要给医生「找茬」,无论从专业角度还是利益角度,修正医生的不合理处方。
王宏志认为,仅仅为药学服务付费是不够的,急需建立类似药品福利管理(PBM)制度,让药师对总药费负责,并且能从节约中获利。PBM,是医疗服务体系中的第三方服务,通过大量临床数据和个人用药史对医生处方进行审核,在对医疗服务进行监督的同时,控制过度医疗、药品滥用现象,从而起到医疗控费的效果。
相比王宏志的担忧,向大雄的态度更为乐观,「我们不能指望一份文件解决所有问题,在发展中解决问题才最重要。」
向大雄在意的是,一旦有了政策方面的支持,各地在药学服务收费制度上的探索,就有了勇气和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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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杨瑞静 谷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