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资讯丨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关注生命起点,促进优生优育
今年9月12日是第18个“中国预防出生缺陷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防治出生缺陷,促进生育健康”
(相关资料图)
出生缺陷指婴儿出生前发生的身体结构、功能或代谢异常,是导致早期流产、死胎、婴幼儿死亡和先天残疾的主要原因。我国每年新增80万到120万名出生缺陷儿,先天性心脏病、多指、神经管缺陷等是我国的高发病种。
世界卫生组织专家认为,利用现有技术可以使至少50%的残疾得以控制或者延迟发生。因此,每一个备孕家庭都要关注出生缺陷问题,学习科学优孕知识,做好生命中最重要的准备。
血缘关系越近,遗传性疾病的发生风险越高。家族成员中有遗传性疾病患者、分娩过出生缺陷儿、有反复流产或死胎等不良孕产史,应当到医疗机构接受有针对性的咨询指导。
无怀孕计划的夫妇,应当积极采取科学、适宜的避孕方法,减少意外妊娠和流产的发生,保护生育能力。35岁以上的妇女怀孕为高龄妊娠,会增加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以及胚胎停育、流产、胎儿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风险。
备孕女性应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规律作息,放松心情,戒烟戒酒,远离毒品和成瘾性药品,避免接触铅、汞、苯、甲醛、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和放射线,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也不宜密切接触猫、狗等动物。
男女双方应当在结婚登记前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等婚前保健服务,重点针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以及其他影响婚育的疾病进行咨询、检查和指导。有备孕计划的夫妇通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早发现可能影响孕育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干预措施,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
计划怀孕的妇女如患有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甲状腺疾病、肺部疾病、精神障碍、自身免疫性疾病等,应当积极治疗,待疾病治愈或病情稳定后再备孕。孕期应当在医生指导下科学用药。既不要擅自用药,也不要因过度担心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而拒绝服用必需的药物。
孕妇应当在孕12周到医疗机构建立孕产期保健档案(册、卡),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时掌握孕妇和胎儿的健康状况。整个孕期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首次产前检查接受艾滋病、梅毒、乙肝筛查。孕中期接受超声产前筛查,及时发现严重胎儿结构畸形。孕12-22周,孕妇应当到医疗机构知情选择进行唐氏综合征产前筛查。
孕期应当坚持食物多样化,保持体重适度增长。适当增加奶、鱼、禽、蛋、瘦肉、蔬菜、水果等优质蛋白和维生素的摄入,在医生指导下适量补充钙、铁等营养素。从孕前3个月开始,每天服用0.4mg叶酸或含0.4mg叶酸的复合维生素,至少服用到怀孕后3个月,以降低胎儿神经管缺陷的发生风险。
新生儿出生后应当及时接受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和听力障碍等疾病筛查,促进先天性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减少儿童残疾。确诊的出生缺陷患儿应当及时到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和康复训练。儿童应当在 1、3、6、8、12、18、24、30、36月龄以及4、5、6岁时到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儿童保健服务,监测生长发育状况。
每个孩子都是家庭的希望和未来,加强出生缺陷防治,给每一个宝宝最好的开始。
海报出品:江苏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我苏网
策划|党委宣传部
来源 | 健康江苏
编辑|彭洁
责任编审| 裴争争 陈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