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专家:新冠作为乙类传染病,最终要归为乙类管理,条件已成熟-全球时快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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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各地疫情防控措施转向,各地防控逐步松绑。有传染病专家表示,根据现有新冠病毒特点,之前一直按甲类传染病级别管理的新冠再延续甲级模式并不适宜,回归乙类管理甚至降级为丙类,都将成为可能。
针对新冠超强传播力、较强致病力等特点,我国在2020年1月将其纳入乙类传染病,但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传染病管理模式的主要依据来自于传染病的传染性和致病力,对于致病力强、病死率高且传染性强的传染病,一般归为甲类或者乙类甲级管理,管控措施一般是采取强制性隔离、疫区封锁等。
对于发病率较高,引起高病死率,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会归为乙类;对于传染强、致病力弱、病死率低的传染病,一般归为丙类。
但随着病毒不断变异,当前在全球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其临床特点也逐步被认知,众多科学研究以及真实世界的数据显示,其传染性逐步增强,但其致病力及病死率降低。因此管理级别又必须要重新考量。
很多地方显示超95%以上的感染者为无症状和轻症,病死率很低,在这样的情况下,继续按照甲类管理显然不符合科学,所以,新病回归乙类管理甚至降级为丙类,都将成为可能。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屹12月2日在发布会上通报,本轮疫情广州市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16.27万例,无症状感染者占感染者总数约九成,重症、危重症仅四例,无死亡病例。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疑难感染病中心主任、主任医师彭劼认为,2020年将新冠列为甲级管理,是考虑当时对疾病本身及病毒的认识尚不够,而且当时病死率很高。如今的奥密克戎变异株,虽然传染性变强,但毒力变弱,病死率已大大降低。从病毒及疾病特点看,当下再延续甲级管理的模式并不适宜。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我国将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丙类。甲类传染病仅包括霍乱和鼠疫。乙类包括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25种;丙类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10种。